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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电(1) 电池不宜放电至低于预定的终止电压,否则将导致过放电,而反复的过放电则会导致容量难以恢复,为达到的工作效率使用寿命,放电应0.05-2CA之间。
(2) 放电容量
放电容量与放电电流的关系,电池在不同的放电率条件下放出的容量,从图中可看出,放电倍率越大,电池所能放出的容量越小。
(3) 温度作用
电池容量亦受温度的影响,过低温度(低于15℃,5℉)则会降低有效容量,过高温度(高于122℉.50℃)则会导致热失控并损害电池。
充电
(1) 浮充(限制电压,控制电流)使用:浮充电压2.25V~2.30V/单体,当电池充满电时,充电电流下降为0.5~4mA /Ah,保持不变(25℃)。
(2) 循环使用:充电电压2.4V/单格,始充电电流不得大于0.4CA,当电池充满电时,充电电流下降为3~10mA/Ah,保持不变(25℃)。